4月29日,县物价局会同房产局召开了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会议,会议由物价局副局长尹德育主持。县物价局局长、县房产局局长以及全县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物价局副局长尹德育同志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湘价检[2011]77号)等系列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明码标价工作要做到“五个一”。一是明码标价内容一项不漏;二是明码标价形式不拘一格;三是申报程序一丝不苟;四是明码标价监管一步不离;五是明码标价单位一个不少。各商品房经营者对每套商品房(包括二手房)进行明码标价即“一套一标”,已销楼的房产开发商在5月20日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和物价员名单上报工作,没有开盘的房产销售商在销售前15天将商品房销售标示牌、价目表等材料报县物价局核准备案,公示价格后方可预售。5月底县物价局将联合房产局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将进行严查,并将情节较为恶劣的案件进行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