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及安仁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安仁县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安价[2013]57号)文件精神,安仁县城区自来水价格从2013年7月起执行新水价。
此次水价上调按照新的供水管理办法,将原城市供水价格由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五类价格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别行业用水三类价格。调整后安仁县城区供水价格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1.96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2.94元/吨、特种行业用水7.84元/吨(各类水价之间的比价为1:1.5:4,供水价格中含价格调节基金0.02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0.8元/吨)。价格调整执行时间从2013年7月起抄见水量执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城区居民的五保户和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经自来水公司核实后,每月每户免收4吨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