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对周某过失戳伤陈某眼睛一案,由安仁县公安局牌楼派出所主持调解成功,周某一次性赔偿陈某医药费等4000元结案。
事情缘由收取水费所致。7月下旬,牌楼乡某水厂收费员陈某,到辖区周某家收取近年来的水费及管道维护费百许元整。收费中,户主周某认为管道维护费的收取不合理,双方引发争执。争吵中,周某挥舞着双手,手指过失将陈某的左眼睛戳伤,致陈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000余元。
案件发生后陈某报警。辖区牌楼派出所立案进行调查取证。鉴于案事件由民事纠纷引发,民警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8月5日、6日先后组织双方调解。经民警调解,陈某谅解周某,周某一次性赔偿陈某医药费等4000元整,双方在治安管理调解书上签字生效。
作者:袁忠平 龙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