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安仁县“县歌”的公告
为扩大安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形象,弘扬神农文化,打造安仁神农文化品牌,鼓舞安仁人民奋斗热情,展示安仁人民精神风貌、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经安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安仁县“县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所有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与。
二、主办单位
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安仁县文联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四、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歌词要求主题鲜明,力求彰显安仁悠久的历史文化及历史发展沿革、主流特色文化和积极向上的安仁精神,充分展现安仁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地域风情和厚重的地方民族文化元素,以独特的视角描绘安仁未来发展前景,且立意深刻,词句生动,简单明快,易懂易记,雅俗共赏。
2、应征作品的作曲要求主题突出,旋律优美动听,特色鲜明,风格浓郁,富有较强的艺术性、时代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和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3、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旦发现,一律取消参选资格,相关责任一律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所有入围作品,其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4、作品报送采用网络及邮寄方式,网络报送一律通过电子邮箱(anrenwenlia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安仁县县歌应征”字样,内容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等信息。邮寄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县委大院安仁县文联(收),邮编:423600,联系电话:0735-5222902。
五、征集实施步骤
1、2015年7月─2015年10月31日为歌曲征集阶段。投稿方式为词曲一体(可附小样一并投稿)。歌曲征集后在安仁新闻网、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公布。
2、2015年11月为歌曲评选阶段。歌曲征集结束后,由县文联组织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励办法及注意事项
1、由县文联组织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向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2、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版权、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并可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演唱活动,也可将演唱实况制作成光盘用于广泛宣传。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如因侵权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作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活动和征集单位无关。
3、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所有。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创作作品一律视为认同主办方上述行为。
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
安 仁 县 文 联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