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安仁大桥爆破拆除警戒通告
安政通〔2016〕9号
为确保安仁大桥爆破拆除成功顺利进行,安全警戒范围内无车辆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爆破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6时16分。
二、安全警戒范围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要求,确定本次安全警戒范围安仁县辖区以安仁大桥为中心,周围200m范围内滨江小区、在水一方小区、神龙小区等为警戒范围。(附安全警戒示意图)
三、人员车辆疏散要求
1.人员疏散:10月17日15时30分前警戒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含单位、各类商铺人员)必须停止所有活动,安全撤离到警戒范围以外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
2.车辆疏散:10月17日15时30分前警戒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安全撤离到警戒范围以外区域,禁止车辆进入警戒范围内(工作车辆除外)。
3.警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等要10月17日15时30分前带领学生安全转移到安全区域,确保无任何事故发生。
四、交通管制
1.管制路段:安仁大道与七一路交汇路口至安仁大桥南端200m处(精诚彩钢门店处)路段。
2.管制时间:10月17日15时36分—10月17日16时36分。
3.绕行方案:交通管制期间,从北往南的车辆和行人绕道七一西路通行,从南往北的车辆和行人绕道永乐大桥(安仁老大桥)通行。
五、现场警戒信号区分
本次爆破现场警戒信号分四次,第一次为预警信号,第二次为准备起爆信号,第三次为起爆信号,第四次为解除警戒信号。“解除警戒”信号发出前,任何人和车辆禁止进入警戒区域,经爆破检查人员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按要求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1日
安全警戒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