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仁房产网 > 安仁新闻 > 安仁政务 > 正文
安仁县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城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安仁房产网 www.anrenfc.com 更新:2013-08-29  来源: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确保安仁县梓木山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仁县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安置条件

凡享有补偿安置权利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城北居委会的户口,且常年居住;

2、拥有合法房屋及附属物;

3、房屋被征收人。

二、房屋征收补偿

根据梓木山小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征收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安置补偿符合县城规划,以提高城市品位,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式选择货币补偿安置。

1、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征收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评估价值。

(2)被征收人(承租人)应得货币补偿金额见评估结果公示。征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或者采取被征收人代表抽签方式,委托其它评估机构对征收房屋进行复估。

(3)每户搬家补助费5000元包干。

(4)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4人户以内的按每户每月1000元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加200元,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费10个月。

(5)电话迁移费、有线电视迁移费、互联网迁移费等按迁移实际支付补偿。

三、无照房屋的处理

1、对于经县城市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筑,或者提供虚假房屋证照及通过违法渠道办理证照,获取利益的房屋所有人,由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查处,不予补偿。对涉及出具虚假房屋证照的人员,由纪检监察、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法予以拆除,不予补偿安置,拆除前要进行现场公示。

3、对于无照且建房时未违背城市建设规划的房屋,房屋使用人能够积极支持征收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参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征收的80%给予补偿:

(1)具有征收范围安仁县城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县城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

(3)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

(4)长期在此居住且无其它住房。

4、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由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复查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或没有的,由联合复查组依据有关政策进行确认无误后,参照有照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

5、征收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被征收建筑物的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补偿前进行公示。

四、安置

对通过货币补偿的安置户,考虑其在城市的生活需要,可采用联户统建的方式进行安置。

1、征收安置:根据被征收房屋面积,按缝数计算,依据征收一缝安置一缝的原则进行安置(被征收房屋不足一缝的按一缝安置,安置房每缝占地面积长13米,宽4米)。

2、规划设计:由被征收人拿出统一设计方案,报县规划局审定后,再报县规委会审批。

3、安置房区位分配方式:按照签订征收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区位的原则,谁先签订征收协议、谁有选择安置房区位的优先权。

4、规划建筑设计及建设方式。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外观必须统一设计,内部除一层作架空层统一设计,二至六层可根据被拆迁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按照优先选择区位联户组栋或自由联户组栋,每栋规定10缝的方式,自发组织联户建设,统一规定竣工时限。且必须是一次性建设竣工。

5、安置区“三通一平”:将水、电、路连通到安置区,搞好安置区的场地平整。

五、奖励及要求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腾出房屋和建设用地,清除残物搬迁的,根据搬迁先后三个时间区段,按征收补偿评估总额的15%、10%、5%的相应梯次给予奖励。

2、征收范围确定公告后,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租赁房屋的,不予补偿。

六、法律责任

对于个别被征收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搬迁,影响绝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由县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相关文章

安仁房产网|网站域名:www.anrenfc.com|安仁房地产新闻门户网

安仁楼盘二手房信息平台,按Ctrl+D快速收藏本站,请记住网址并发给安仁老乡分享哦!

安仁房产网 - 安仁新闻房产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