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校车安全管理,满足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就安仁县校车服务公司项目实行公开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安仁县校车服务公司,为我县近2万名中小学生(幼儿)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该服务公司实施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预计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二、项目内容
1.购置200台专用国标校车及建设校车安全监控平台。
2.组建一支专业管理队伍。
3.建立健康、安全、高效、先进的校车公司化运营和管理模式。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的专业校车服务公司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2.实际有效资产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具有购置项目所需的全部专用国标校车的能力,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3.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及良好的财务制度;
4.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5.需自行实地查勘标段现场,综合评估确定乘车学生、幼儿需求情况,车辆科学搭配后需求情况,合理优化线路、停靠点设置情况等条件并制定标段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6.需一次性向县人民政府交纳校车安全保证金300万元。
四、运作模式
1.本项目由投资人全额投资。
2.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必须一次性向安仁县人民政府交纳1000万元的报名费(履约保证金),打入县财政帐号内(财政专用帐号名称:安仁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仁县支行;帐号:1911028029024958878)。
3.招商报名截止时,若1家报名且满足招商条件的,由招商人直接确定投资人;若1家以上且满足招商条件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投资人。
4.意向投资人的确定后,在报名费中扣留300万元转为安全保证金,剩余部分在10日后7天内无息退还;未确定的其他意向投资人在确定投资人的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后7天内无息退还。
5.报名条件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公司简介、资产证明(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证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6.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7天,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4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
(2)报名地点:安仁县教育局安稳办
(3)联系人:周小箭
联系电话:13975746360
招商人:安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