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审核:(一)县住保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
安仁县公租房申请2014年7月开始,7-12月安仁县房产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现进入申请对象信息系统工作阶段,2014年11月份完成城镇最低收入人群申请对象家庭情况入户调查,2015年5月份将完成公租房申请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安仁县民政局、县房产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审),公租房的轮候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相关信息可来县房产局住保中心具体咨询。
安仁房产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