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以房养老的 “倒按揭”模式,简单点说就是“60岁以前人养房,60岁以后房养人”,房主把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等商业机构,这些商业机构按照评估得出的房屋价值,按月付给房主养老金,直到房主去世,房子产权归商业机构所有。
这种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在日本和欧美一些国家,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养老模式。而在中国,虽然前几年也有媒体报道过,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还没有听说谁是第一个真正吃螃蟹的人。现在这家名为幸福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声称将于明年正式推出这一全新业务,还是很令人期待的。
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概念听起来很简单,但真要实施起来,却非易事。从实践的角度看,需要认真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解决的是观念问题。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尤其是对于那些思想传统,观念守旧的老年人,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一套房子,死后却成了别人的,心理上恐怕接受不了。而且,这还不仅仅是老人自己的事情,还涉及老人的子女。很多老人的子女可能还等着继承父母房子这笔不小的“遗产”,现在却要归了银行或者保险公司这些 “外人”,这是否会因此影响子女和父母的感情呢?所以,要接受以房养老的概念,不仅仅需要老年人意识上的改变,同样也需要年轻人思想观念上的改变。
其次是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牵涉到房地产评估、利率确定、人的寿命预期等诸多因素。很显然,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涉及如此众多的领域和部门,没有政府机构从中予以协调关系和打通环节,恐怕很难实施下去。养老问题不仅仅是关系到老年人晚年的生活保障,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政府应该积极承担起这份责任来,为以房养老打开方便之门。
最后是双方的风险问题。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难以预测,对银行来说,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不断增大。因此,如何确定“倒按揭”利率是一个大难题,贷款额少,老人不乐意,贷款期长,银行可能要吃亏,银行控制风险的难度很大。尤其是在目前房价走势不明了,房地产格局混乱的情况下,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难免会小心翼翼,轻易不敢试水。
这说明,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仍旧需要积极的探索,需要从政府部门到商业机构的努力尝试。作为一种在国外业已成熟的养老模式,能否在国内扎根发芽,惠及百姓,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