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缴、挪用、侵占商品住宅物业维修基金,不但要限期缴纳,还可能受到处罚——据悉,在上海房地局近期举行的执法检查中,有8家严重违规的公司受到了行政处罚,并限期缴纳维修基金。
住房还要交“养老金”,不少人可能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养老金”其实就是住宅维修基金,说白了,如果这笔费用迟迟不能到位,或被拒绝缴纳,其结果势必影响到房子的正常维修和使用。正因为住户不了解有关内情,因此被某些开发商钻了空子,乘机将维修费用转嫁到业主头上。究其原因,我看还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宣传不到位,检查不到家。我们天天都在喊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但一遇到具体问题,却总是丢三落四、不闻不问,有关人员或许从开发商那里获得了蝇头小利,而广大住户却遭了殃,倒了大霉。
住房有没有“养老金”,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马虎不得。作为政府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按规定予以收缴,必要时将“养老金”问题公诸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否则就是失职行为;作为开发商,应主动缴纳这笔费用。今天不缴明天还得缴,逃是逃不掉的,何必自毁信誉、自断前程呢?而作为广大住户,更应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据理力争,直至诉诸于法律,讨回公道。毕竟中国已进入了法治社会,谁也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
让住房“老有所养”,应是开发商的要务之一,千万别等房子老化了,才想到“养老”问题。贪小便宜吃大亏的教训难道还少么? 中国房地产报 李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