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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是不是属于业主?
安仁房产网 www.anrenfc.com 更新:2009-05-30  来源:永兴房产信息

焦点

【司法解释】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解读

由于物权法未对“业主”这一概念作出规定,那些已经买了房子但未取得房产证的人是否属于业主?根据司法解释明确,此类人群亦应具备业主身份。

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受人在已经合法占有使用专有部分的情况下,仍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情形大量存在,如果仅以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作为界定业主身份的标准,将与现实生活产生冲突,并有可能对前述人群应当享有的权利造成损害。

因此,司法解释对其“业主身份”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现状

当前业主的认定,基本上是指产权证上的人,导致一些因夫妻关系、继承遗产等取得产权的人,或者正在办理产权的人,无法行使表决权,影响小区管理。

北京业委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召集人、健翔园小区首届业委会主任任晨光认为,解释将业主的范围进行了扩展,不再简单的规定为产权证上的人,便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小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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