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百科:超高层住宅 超高层建筑的意思
在《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里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8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称为高层建筑结构。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称为超高层建筑或超高层住宅。
超高层的界定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
在中国,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972年8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的伯利恒市召开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上,专门讨论并提出高层建筑的分类和定义。
1、第一类高层建筑:9-16层(高度到50米);
2、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层(高度到75米);
3、第三类高层建筑:26-40层(最高到100米);
4、超高层建筑:40层以上(高度100米以上)。
超高层住宅的特点
超高层住宅多为30层以上。超高层住宅的楼地面价最低,但其房价却不低。这是因为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增加,其设计的方法理念和施工工艺较普通高层住宅和中、低层住宅会有很大的变化,需要考虑的因素会大大增加。例如,电梯的数量、消防设施、通风排烟设备和人员安全疏散设施会更加复杂,同时其结构本身的抗震和荷载也会大大加强。
另外,超高层建筑由于高度突出,多受人瞩目,因此在外墙面的装修上档次也较高,造成其成本很高。若建在市中心或景观较好地区,虽然住户可欣赏到美景,但对整个地区来讲却不协调。因此,许多国家并不提倡多建超高层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