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市场,地块挂牌时间为: 2008 年 4 月1日 8:00 时至 2008 年 4 月 11 日9:30 时。起始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
据了解,至截止时间2008年4月11日9:30止,无开发企业参与竞价。
相关资料:
郴土告字[2008]第 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郴土告字[2008]第 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供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及增价规则 | |||
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米) | |||||||||
2008D006 |
下湄桥工业大道东侧 |
15800 |
商业 |
多层建筑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28-30%,一类高层容积率4.0-7.5,建筑密度20-23%。二类高层容积率3.0-4.5,建筑密度23-25%。(详见规划局【2008】5号文件) |
>35 |
居住建筑高度20米,商业建筑高层最高50米,高层居住建筑最高95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现状
|
8000
|
3000
|
100万元及100万元的整倍数 |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竟得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与受理,我局授权由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2008年3月31日前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3 月 12 日至 2008 年 4 月 8 日,到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4 月 1 日至 2008 年 4 月 8 日(工作日)向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交付。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4 月8 日16: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申请条件的,郴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08 年 4 月10 日 16: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市场,地块挂牌时间为: 2008 年 4 月1日 8:00 时至 2008 年 4 月 11 日9:30 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附加条件:①该项目区内有一段规划城市道路狮马路,道路长约500米,竞得人必须承担该道路建设资金额的一半,该道路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建成后归市政府所有。②该项目按新建总建筑面积的3%-5%配置廉租房,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建成后由政府回购。
(二)宗地内现有待拆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经郴州市远航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捌佰叁拾叁万壹仟柒佰贰拾叁元整(¥8331723元),竞得人竞得本地块后需与原所有者签订补偿合同支付以上补偿资金,并自行拆除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