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吸引买房者,广州不少楼盘纷纷打出“分期首付”的促销招牌,通过开发商垫付的形式,变相降低购房者首付金额。广东银监局正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情况进行摸底,其中特别针对市场上“零首付”和“分期首付”的做法,要求商业银行上报分期首付的金额和户数,以及给楼盘开发商贷款的情况。
分期首付及零首付在中国并不是新生事物,2001年至2003年曾经出现过,由于风险无法控制而被管理层强行封杀。而在信贷紧缩的背景下,又卷土重来了。从去年12月开始,在北京、广州及其他一些大中城市,不少楼盘打出了分期首付的促销招牌,即通过开发商垫付的形式,变相降低购房者首付金额。
分期首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是,首次置业者可以支付二成首付款,剩下的一成由开发商垫付;二次置业者,开发商垫付金额甚至可达到二成。而且,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要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根据合同约定,购房者最迟1年内付清垫付款,如不能按期还款,每个月将支付1%左右的违约金。
“分期首付和零首付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被认为是促销噱头,或者是在资金回笼压力下开发商的营销突围。但是垫资首付款现象的频繁发生表明分期首付回潮不是个案,监管部门也看到了其中潜在的风险,银监会正督促各地银监局进行摸底调查。”一位房地产业分析师透露。
日前,广东银监局就要求各银行详细上报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其中特别针对开发商首付分期现象,要求银行如数上报涉及分期首付的金额和户数,以及住房按揭贷款涉及的户数和不良贷款金额等情况。
分期首付让一部分经济实力较弱的人进入了房贷市场,他们要支付银行、开发商的双重债务,更容易导致资金紧张。购房者一旦出现个人财务危机,不仅开发商难以收回垫款,银行也将成为最终风险的接盘者。
虽然“分期首付 ”看似对购房人来说,是一大降低门槛的利好,但银行方面的态度却不是“一瓢冷水”所能形容。部分房地产业内人士则认为,这有助于首付不够、但月供能力较强的消费者顺利购房,信贷风险则可以通过其它办法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