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根据城市规划需要,郴州市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同心路31号地段进行商品房开发,需拆除该地段的房屋及附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同心路31号(原市饮食公司制冰厂)院内,规划红线范围内3栋房屋及构筑物。
二、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三、拆迁期限: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四、房屋拆迁实施单位:郴州市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告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拆迁工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郴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