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针对的都是贫困阶层。这就带来了两大问题:第一,客观上,因为数额少,管理不易,容易出现腐败;第二,主观上,地方政府管理严重失职,比如,经济适用房规格过高,很多开着私家车的人进驻。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种对保障性住房的公然偷窃,严打起来很容易。只要没收几家房产,以后就再不敢有人捣鬼了。可惜,这种光天化日下的违法乱纪行为竟然很少受到制裁,政府在这方面的行政能力令人失望。
解决这些问题,要从几方面入手。第一,增强政府的行政能力。这并不是要增加政府的权力,而是使政府的权力受到更严格的制约。事实上,政府权力越大,行政能力往往就越低。其道理很简单:政府权力太大就不受监督,这样以权谋私的事情就普遍化。如果把分配保障性住房的权力从政府手里夺过来,交给市民代表机构,由民间机构在严格的媒体和司法监督下进行分配,政府只是执行民间机构的决定,同时对弄虚作假进行严厉惩处,那么有钱人冒领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就很难再发生。
第二,如果把公共住房的覆盖范围扩大,几乎人人有份,那么管理起来也相对容易些。在土地成为紧缺资源的情况下,大部分住房不应该市场化。中国的大城市可以参照新加坡的办法,让85%左右的人口都享受公共住房的待遇。打比方说,凡是在本城市长期工作的人及其家庭,每人享受20平方米的公共住房。对这种公共住房,政府免费拨地,严格限制造价和建筑商的赢利边际,在必要时予以适当补贴。这样,每平方米也许只需要五六千元,三口之家60平方米的标准,大约30多万元。同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这样一来,大城市的基本生活条件就有所保障。如果以公租房来解决问题,租金水平也参照这样的标准,使人人都住得起。
第三,在此基础上,那些富裕阶层可以通过市场手段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凡是超出每人20平方米标准的住房部分,都要按市场价格购买。对这种商品房的建设,政府应该大幅度抬高土地出让金,把所得款项用于对公共住房的补贴。任志强比较中美大城市房价后说,中国大城市的房价,升到每平方米四五万元也不为高。其实,只要保障了老百姓基本的居住条件,商品房的价码还可以高。富人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就花七八万甚至十几万一平方米到市场上购买,这种消费的一部分会回馈到公共住房的补贴上,何乐而不为呢?
总之,公共住房不管是租也好,买也好,其政策目标应该是人人有份。人人都有了基本的生活空间,那么谁想住大房子就去市场上买好了。当然,这一政策在管理上对政府确实构成了挑战。各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事情都可能出来。但是,好在住房是几十年之大计。在这上面搞鬼也许一两年没事,时间久了谁也无法高枕无忧。新加坡、荷兰等国家的公共住房非常普及,作假的事情却很少听说。一个现代政府连这种事情都管不了,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