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 徐耀辉 楼市调控的第三只靴子毫无意外地落下。
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这也标志着房地产市场“第三次调控”的正式降临。
会议出台了“新国八条”,包括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史上最高的60%、设定房价控制目标、调整营业税征收、限购令全面铺开等。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一次出台比2010年“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更加严厉的政策,能否扭转前面两次调控效果不佳的尴尬局面?
实际上,对于三次调控的到来,所有的人都不会、也不应该感到意外。
首先,去年12月以来,本应该趋于淡静的房地产市场,却表现得出人意料地火爆。整个12月的销售是以往年份同期的数倍,也使得201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销售面积冲到了10亿平方米之上,销售金额则突破了5万亿元。
用评论人士的话来说就是,“12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疯掉了”。
其次,进入2011年后,本应是临时政策的“限购”非但未有退出,反而进一步在铺开,从16个一线城市、二线重点城市迅速扩散至其他二三线城市,短短时间内增加近10个城市。
1月24日的观点时评“限购临城”已经作出预测,“限购令”不断向二三线城市扩展可以看作是调控政策的探路石,紧随其后的必然是严厉政策组合拳。
而“新国八条”的出台,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纵观“新国八条”,其中最为鲜明的一点,就是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提升到了最核心、最关键的位置。
去年1月出台的“国十一条”,虽然也严厉强调了“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但位列文件的最后一项。4月出台的“国四条”,仍然是在文件最后面强调了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的态度。
在9月29日出台的“国十一条升级版”中,依然可以找出“强化各级政府职责”的表述,但无论哪一份文件,都没有像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放在了第一位。
我们一直都坚持认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已经非常完善、无比严厉,关键还是在于执行和落实。
也可以说,这一次“三次调控”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具体的要求,把中央的调控要求转移到地方政府,调控的成败已完全系于地方政府。
此外还需要关注的是,“新国八条”里“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概念开始模糊,调控的范围已经从“部分城市”向全国覆盖。
从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发布的《201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表》中可以看出,调控政策最严厉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天津等区域呈现出大幅回落或小幅上升,全国其他地区却反而大幅上升。
“新国八条”中,要求全国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以及限购令全面铺开等条款,已经完全展现出调控将进一步向全国其他城市覆盖的态势。
最后,虽然说三次调控大多是“老调重弹”,而且从价格和数量上控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放任楼市如脱缰野马,对于在调整中的中国经济及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必然是难于想象的后果。
过去的一年,我们是在调控与突围中度过,却诞生了千亿万科及创造了10亿平米、5万亿元的销售;新的一年,我们也难免要继续在调控中挣扎,这一次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