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日前济南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应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这意味着,济南市今年新建设商品房涨幅的最高限是12%。
然而,参照济南市居民可支配收入3000元左右的涨幅,再将对应的房价调控百分比涨幅目标换算成具体数据,此次房价调控目标,更像是一张说起来好听,吃起来很差的“画饼”。
好听不好吃的房价调控目标
济南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0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321元,“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规划指标为11%,2011年预期增长目标是12%。
如果按照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计算,济南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增长3000元左右。这一增幅比起设定的房价增幅,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来自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的数据表明,今年1月份,济南新建商品房中住宅销售的均价为每平方米7713.31元;今年2月份,均价为每平方米7287.84元。这其中的因素是高档住宅销售的减少。
即使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也在50万元左右。如果房价增长12%,则意味着如果到明年再买,就要多支出6万元。
一位月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媒体工作者表示,如果她的收入增长12%,一年也不到6000元。比起房价的涨幅,从绝对数上说,收入增长可以忽略不计。
前年,她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她说,随着结婚、生孩子等诸多事项的来临,换一套大点的房子势在必行。而政府的房价调控目标让她觉得,早买还是比晚买合算。
目标实现与否须看政府决心
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的数据,今年1月份,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销售均价同比去年上涨了16.5%。
对已经设定的房价调控目标是否可以实现,济南市房地产业内人士徐先生告诉记者,这要看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有多大、力度有多大。“没有政府办不到的事。一套措施不行,可以再来一套。问题是政府调控的底线在哪里。”
“从根本上看,房价的涨跌还是一种市场行为。行政力量的干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但持续多久是个问题。”他说。
济南房地产市场业内人士田先生则告诉记者,这次调控对消费者的心理影响更大,从企业角度看,还不需要太担心。“搞不好控不住又和过去一样再来个报复性反弹。”
记者获悉,为保证调控目标的实现,济南市将对市场的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三条措施。
首先是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提报的预售方案必须明确每套商品住房的预售价格,如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楼盘价格的,将暂缓办理预售审批。
其次是严格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现场公示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并做到一套一标、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此外,济南市还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动态监控。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销售价格出现异常的楼盘,主管部门将约谈其开发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