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四处提到房价调控和保障房建设。来自福建的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坦言,多年下来调控结果并不理想。
吴志明委员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一,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存度较高,希望土地收入越高越好;二,中央政府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泡沫,保障老百姓能买得起房,不希望房价太高;三,房地产开发商等利益集团,对市场和政策有一定的影响力;四,有二套房以上的利益既得者,不愿意房价下降;五,房价与收入背离,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以上几股力量不断角力,却永远无法切在一个点上。
为此吴志明委员建议房地产要分类管理:
第一类为廉租房。这类房子只租不卖,租给那些既买不起房也无法支付正常市场租金的最贫困的需要政府特别照顾的群体;这类房子由政府和慈善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土地由囯家免费提供。
第二类为经济适用房。这类房子由政府限制地价,限制建安成本,限制开发商利润空间,使房价控制在最低水平。这类房子销售给普通老百姓居住且每户限购一套。银行给予按揭优惠,解决工薪阶层买的起房子。
第三类为商品房。这类房子放开自由竞争,建设用地一律公开拍卖,房价卖的越高越好!这类房子专供给富人居住的!房价高了反而有利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富人居住面积,增加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同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地方政府开发这类房地产年度收入中的一部分(按百分比)必须返哺给廉租房建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