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毛女士以89.8万元的价格,买下宁波草马二村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定金3万元,首付24.8万元,剩下近七成62万元,委托中介在银行办按揭。
合同签好没一个星期,国务院出台“新国十条”,对享受第二套房屋的按揭贷款做了限制。毛女士以前有套二手房在按揭,根据新规,这次的按揭办不出了。
毛女士要求解除合同,退还3万定金。但房东何先生觉得,是毛女士违约,定金不退。毛女士把何先生告上了法庭。
昨天,宁波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激动
庭上辩论时,毛女士很激动,除了上诉材料,手边还放着一张报纸,上面是关于“新政后按揭办不出”的新闻,坐在旁边的丈夫,不时拿起来做参考。
“国家政策变了,事先谁都不知道,属于不可抗力”,毛女士说,“我有实际困难,最多只能付三成,还是我姐姐帮了忙的,五成,我无论如何付不起。”
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两本存折和两张纸,拿给审判长。一张是6月份的住院证明,一张是2008年的住院证明。
“我家里就靠老公每个月三千多块钱,儿子在读书,每个月学费、住宿费要一千,这些情况,你们都好到居委会问的,家里存折我也带来了。我有功能性出血病的,不能生气,为了这三万,我都上医院了,住院证明也在这里了。”
被告淡定
“你家的情况,跟这个合同有什么关系?”
何先生的代理人话不多,拿出合同,指出其中一条关于按揭的约定:“如因乙方(记者注:毛女士)原因,无论何种理由被银行全部或部分拒绝,则乙方最迟应于2010年7月5日向甲方(记者注:何先生)付清该款(记者注:房款),逾期应作违约。”
毛女士说,“中介没跟我解释清楚,当时我生着病,没看清楚……”
代理人很无奈,“那我没话说了,你应该把被告换成中介。”
调解不成
最终,何先生提出,合同可以解除,但定金不退。毛女士的丈夫马上说,“不可能”。双方调解不成。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案件待进一步审理。
我离开法院时,毛女士拉住我问,“你是不是记者来写新闻的,写的话,一定要写上我是下岗工人,一直生着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