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终于是要来了。
关于房产税,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媒体就在议论来议论去,有说5年内没戏的,也有说房产税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直到最近,房产税很快就要开征的消息又甚嚣尘上地成为焦点。
既然挡不住,话题自然就深入下去:房产税怎么收?在哪里试点?是按套数收,还是按面积收,是住了的房子都要交税,还是有房不住才要交税?税率多少?没完没了。
自“限购令”新政出台以来,市场就在猜测这一临时性的行政手段什么时候“退出”,而“退出”的两大前提基本达成共识:一是保障房形成规模性制度性供应与分配;二是房产税开征。由于保障房形成规模需要较长时间,房产税就成了“当务之急”。
房地产这个行业自身的能力积累其实尚未达到支柱行业的地位,它在12年前开始被“拔高”,遗留下了不少问题和弊端。12年过去了,在宏大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重新审视与这个行业相关的制度设计、发展模式等等,不仅势所必然,而且也是行业呼声。因此,以开征房产税为其中看点的房地产税改革,即便着眼于抑制房价,也是必须的。
反对收房产税的声音不小,原因我想无外乎三点:一这笔收上来的税会用在哪,怎么用,能不能建立一个透明、公开的机制,让“取之于民”的房产税,明明白白、清清爽爽地“用之于民”;二不明白这税怎么收,从自己身上“割肉”的事傻子才叫好;三房地产税费本来不堪重负,又来了房产税这个大胖子,换谁都怕。
的确,既然“不得不税”,箭在弦上,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有关部门”站出来好好说话。每次都是房产税的消息有一搭没一搭地出来,先“放风”,后“辟谣”,“辟谣”之后又接着“放风”,搞得神神秘秘,一惊一乍。
就像土地“招拍挂”制度让土地交易走向公开、透明,我们当然期望这一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房产税收得明明白白,用得清清爽爽。只有这样,房产税的推进与实施,才不会磕磕碰碰,甚至中途夭折。
房地产税费是敏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这房产税只是把目前在流通环节计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入,而视而不见其他如土地增值税等本应纳入的税种,不去清理目前在房产流转环节已经高达60多种的税费,那对这个行业就不是一件好事,不仅过重的税费成本会转移到买房人身上,而且,极有可能会重复征税。
总有一天,我们会没地可卖,走“土地财政”的道路不仅会让房价越来越高,而且于一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尤为不利。我们希望,房产税能把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的泥淖中解放出来,解决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冲突问题,让行业获得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作用。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