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子女上学,更多人的假离婚是为了拆迁补偿、购房等原因。2010年10月,限购令政策实施后,各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异常热闹,在宁波甚至还出现了一对夫妻连续离两次婚的荒唐事。
2010年11月,某专业房产网站推出了一个“为买房子假离婚,你愿意吗”的网络调查问卷,结果有64%的网友说“可以试一试”,仅24%的网友认为“为买房假离婚不值得”,还有14%的网友认为“风险太大,不赞成”。
“世道真是道德沦丧、人心不古、世道浇漓,婚姻这么神圣的事情都能作为工具。”一位网友这样说道。更多人在为婚姻神圣感到惋惜的同时,更对房价长期畸形、房产政策一刀切表现出不满,“如果不是假离婚钻政策空子,另一套房子从何谈起”。
一位从事房地产工作的人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若从道德层面评判,连小学生都会说假离婚不好,但在目前状况下,有人做出这种“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选择也是无可厚非,并且这种反常行为却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恰恰说明了一些房产政策的“不靠谱”,而正是这些不靠谱的政策,突破了传统婚姻的道德底线。
“假离婚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主要是大家对一些政策安排、资源分配有意见。”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假离婚”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我们的公共政策在制定时更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而不是要让更多假离婚站出来糊弄政策。
“为了逃避债务、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李明舜对记者说道,因为这些政策在执行中确实存在离婚者比有婚姻者能获取更多利益,从而引发人们出此下策,此外,资源的分配不均、不合理也会引发这种行为。
遏制假离婚需政策堵漏
假离婚虽然已被很多法律界人士注意到,但是面对假离婚的监管,各方都表示“有难度”。以应对限购令的离婚行为为例,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离婚双方证件齐全,都是自愿离婚,都是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不能拒办”。
提供购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即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假离婚、真省钱”的房贷申请人。一位商业银行业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让银行从业者扮演“道德法官”,来辨别是真离、假离操作性不强。他还透露一些银行为了业绩增长,对这种假离婚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获得很多网友认同的假离婚,在网络上也备受争议,网友还为打击“假离婚”购房出谋划策。
有网友称“应出台‘限离令’,每人限离婚一次,并且离婚后不允许同居,一经查实(离婚后同居),不得办产权证”“离婚后复婚的,要考虑家庭现有房产,超过第三套住房的,一律补交契税”“为严控投资炒房的行为,可以考虑出台‘购房复婚细则’,离婚后双方有新购住房记录的、房产套数超过两套的,禁止复婚!”
有更多网友表示:房价在土地财政之下的畸高,让限购令之类的政策出台,导致了假离婚对策的蔓延,让社会道德底线不断下降,从根本上说,某些公共政策才是根源。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假离婚现象是婚姻工具化、利益化的表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意识在婚姻里的反应。制度政策上的漏洞恰好给予这种意识得以实现的机会,所以假离婚现象才会不断的增加。”李明舜说道。
有评论人士指出,一项政策引发这么多的社会连锁问题,特别是民众可以用非常手段“化解”政策,更应引起社会各界和政策制定者的思考:这样的假离婚,动摇的不仅仅是对婚姻的神圣感,还有对公共政策的尊重与信赖。
“从根本上讲,要堵住假离婚现象需要从政策上堵住漏洞,即将宪法里面保护婚姻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各种政策制度上,政策制度制定层面需要慎重权衡获取利益与离婚风险之间的关系。”李明舜说,同时在理念上需要加强对婚姻家庭的正确价值观、认同感的宣传和引导,双管齐下才能逐步遏制假离婚之风。
□名词解释:
假离婚两种情形
假离婚,又称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
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二是欺诈离婚,即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通讯员 王猛 黄国燕 记者 任雪)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