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电 (记者 李佳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2日对外披露,鉴于上海经济适用房可供房源将“放量”大增,上海再次放宽申请准入门槛。今后,大龄结婚家庭、青年职工等群体将成为主要受益对象。
据介绍,至今年年底上海经济适用房可供房源将有明显增加,预计可达到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在此基础上,上海市决定再次放宽“经适房”,即有限产权住房的准入标准。其中,户籍年限、住房困难面积标准、5年内未出售和赠与住房的限制条件、单身人士年龄标准等不作调整,主要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大幅降低的准入标准包括: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00元人民币(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民币)、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人民币;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民币、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再次放宽准入标准后,三口之家的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接近一万元人民币,这也是上海第二次放宽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门槛。
2009年6月,上海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当年在徐汇、闵行两区开展申请供应试点,受到市民普遍认同。为扩大政策覆盖面,去年8月,
上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开经济适用房申请供应工作,并调整放宽了申请准入标准,主要是: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由2300元人民币调整为2900元人民币,家庭人均财产限额由7万元人民币调整为9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