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府办获悉,我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于昨天正式实施。《意见》包括10条具体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今年加强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限购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三套房
【政策】完善限购措施,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其在本市内购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解读】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第三套房是指本市内的第三套房,包括乐清、瑞安、平阳等11个县(市、区)。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将按照居民家庭名下实际拥有套数计算,即“认房”。例如温州人张先生夫妇名下目前拥有两套房产,他们夫妻俩将无法再在温州买房。但是如果张先生夫妇将其中一套卖掉,再买一套新的房产,那么新的房产仍然算是第二套房。在温州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地市民如果想购房,现在购房时,需要提供自己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并且只能购买一套房。
关键词:二套房首付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解读】第二套住房将以家庭为单位。例如,丈夫名下拥有一套房产,妻子名下从未有过购房记录,那么现在以家庭为认定单位,则这对夫妻已经有过一次买房记录,哪怕是妻子现在去买房,也将是二套房。对于银行来说,目前执行的是更加严厉的“认房又认贷”。即这对夫妻目前再进行贷款,执行的也是二套房的贷款政策,那么首付将不低于60%,利率不低于1.1倍基准利率。事实上,我市的银行已经执行这项政策,此次“温10条”则再次重申。
关键词:保障住房建设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9960套
【政策】建立温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实现低保标准2.5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2011年我市建设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87万平方米共9960套。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市区每年各类住房开发用地供应量要达到1500亩以上,保障性住房、旧住宅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0%以上。
【解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有利于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难题。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住房开发用地,可有效抑制房价。
关键词:阴阳合同依法查处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商品房买卖实名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原则上宗地不得分期预售,低于5万平方米的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防止出现不按期开工、竣工或捂盘惜售现象。
【解读】原先,营业税避税是很多二手房买房人都希望卖方和中介配合的重点。为了促成交易,中介也往往暗中鼓励写低价格,做“阴阳合同”,达到避税目的。此次“温10条”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查处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这意味着,今天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价格将受到更加严厉的监管。记者 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