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首家试点
3月6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根据《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在此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试点先行。
不过有一些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暂行办法》渠道放开还只是名义上的,资金运用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明确,“自主选择、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试点先行”中的权责如何界定仍未明晰,这使得该《暂行办法》离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尚远。
根据《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目前保险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可以有三个措施和渠道:一是从投资不动产、投资股权的角度来进行;二是通过债券计划来进行;三是通过基金产品投入保障性住房项目。
在具体措施上,杨超认为,债券方案对保险公司来说比较简单,而且资金的安全更有保障。而马明哲则更倾向于建立基金,他建议,保险企业可以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据了解,根据保监会安排,上海是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的试点城市,而中国太平洋保险成为了首家试点公司。显然,这使得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有些着急。
太平洋保险集团日前宣布,旗下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已正式通过保监部门备案,该计划将募集40亿元人民币资金,主要用于上海地产集团在上海市区建设的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上海市房管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希望有政府背景的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进入公共租赁房领域。
“这些资金存在银行里的利率回报非常低,如果用这些资金去购买政府建的、有优惠政策的房屋,再交给政府作为公租房,租金回报肯定比银行利息高得多,而且政府可以承诺担保。”该官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