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公布了第二套房统一以户(家庭)为单位界定的补充通知。记者昨日从星城各商业银行获悉,银行已经开始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房贷业务,而此前因为界定标准不一已经办理的业务不会受此影响。
根据央行通知,贷款申请者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均按第二套房贷方案执行。而对于已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也要算作第二套住房。此前,我市二套房界定明显地分成了两派,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按照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第二套房,而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则以个人为单位来认定,因此一些家庭,即使丈夫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只要另外换以妻子或者子女的名义再购买第二套住房,照样可以享受三成首付和85%的优惠利率。
面对监管部门的硬性规定,昨日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商业银行肯定要执行政策监管部门的规定,既然划出“红线”,谁都不会去碰。而且该行从昨日起已经按照新的政策办事,“不管总行文件精神什么时候下来,我们都会立刻执行央行的规定”,这位人士称,那些以个人为单位办理过的二套房贷不会有变化。
据介绍,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求,今后贷款人在提交房贷申请资料时,一旦被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所有商业银行都将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也将遭处罚,除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接纳其证明外,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予以通报并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