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7日凌晨4点,“长沙最牛钉子户”位于黄兴南路步行南门口、新大陆银座开发范围的姜姓业主8平米二层物业以60万元补偿进行了拆除。从2005年时开价240万,到“最低价”180万(开发商同意120万),直至09年60万同意拆除。时隔4年,“长沙钉子户事件”终于划上句号。
毫无疑问,“钉子户”的出现,是公民财产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根据新浪的网上调查,网友对于业主为什么不搬迁,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 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竟然分别都占到相同的66.7%!这明显的矛盾,其实正体现了天然存在的利益博弈的合理性。换句话说,钉子户的存在显然有其合理性、正当性,而公共利益甚至开发商利益的维护也同样有其合理性。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应不应该出现钉子户,而是出现了“钉子户”后,以什么方式进行解决,从而实现多方共赢,同时也就是公共利益的胜利。
上述案例,最终没有使用公权力进行强行拆除,是值得赞赏的。但也要看到其间的偶然性,首先姜姓业主的物业其实只在新大陆银座广场一角,对开发商项目建设并无实质性影响,这也是新大陆银座已经开业而姜姓业主的物业还能存在的原因。亦即矛盾冲突并没有对立到“你死我活”的程度。其次,姜姓业主最终同意60万补偿的原因,无疑也是因为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机——商场已经开业,开发商并无多大拆迁的动力了,若非政府施加影响力,恐怕长沙钉子户将成为一个一直矗立的“史上最失败的钉子户”。
这就牵涉到作为弱势的一方如何合理博弈的问题。倘若姜姓业主在开发商开发之前合理报价,120万的补偿早到手了。开发商方面,也因此可以更好的提升项目形象,至少不会出现负面新闻,或许可以取得更好的开发业绩。没有但是,双方错过了成交的最好时机。追求公平公正之心,人皆有之,“吃亏是福”当然无益于达成公平交易,但“任何观点都是有立场”,如何判断是公平的?笔者记得一次合同谈判中对方的一句话“当你感觉自己吃了点亏的时候就是公平的时候”,以此劝勉博弈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