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总体战略定位,是中部地区自主创新领航区、“两型社会”示范区、区域经济增长极。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全力支持长沙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出台了《关于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暂行规定》、《引进国际先进适用技术重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产业行动纲要和政策,在人才引进、财政奖励、产业发展基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长沙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在创新型园区建设期间(2009年-2015年),长沙市、长沙高新区安排30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另外,长沙高新区每年投入8000万元建设加速器和孵化器,并以政府资金为杠杆,引导地方配套资金和社会性投资。
区事十记长沙高新区建区以来重大事件
一、1988年5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88]72号文件批准建立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1988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
二、1991年3月16日,国务院批准长沙科技开发试验区为国家级高新区,同年9月更名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1996年4月4日,《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是我市教科文卫战线上的第一部法律。
四、2000年7月24日,经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湖南创智软件园”更名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长沙软件园”。2001年7月12日,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确定长沙软件产业基地为10个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之一,长沙高新区软件园是全国11个、中部唯一的国家级软件基地。
五、2003年9月30日,国家科技部、商务部批准长沙高新区为第四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2006年11月29日,国家商务部、科技部批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第一批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
六、2003年12月8日,国家科技部批准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07年4月16日,国家人事部、湖南省政府在长沙高新区(麓谷)共建“中国长沙留学人员创业园”。
七、2003年12月31日,长沙市委常委会在长沙高新区召开第10届第117次会议。会议作出了3项重大决策:一是扩大高新区麓谷控制规划范围,明确麓谷总体规划控制为80平方公里,2015年前实施开发50平方公里;二是理顺体制,对东方红镇实行“委托管理”的开发管理体制;三是进一步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对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园区内事情园区办结。
八、2005年5月10日,国家科技部批准在长沙组建“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基地设立在长沙高新区。2006年9月1日,国家文化部同意湖南省挂牌设立“(湖南)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该基地是全国5个、中部唯一的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基地设立在长沙高新区。
九、2007年12月25日,国家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联合发文批准长沙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长沙高新区为“国家服务外包基地”。2009年9月19日,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办的“2009中国(南海)软件和服务外包高峰论坛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成立25周年庆典”上,长沙软件园荣获“中国软件和服务外包杰出园区”称号,成为中部地区诞生的首个“中国软件和服务外包杰出园区”。
十、2007年12月27日,市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湘江以西,以绕城公路为轴线的相关区域,包括岳麓区、长沙高新区以及望城县、宁乡县的部分乡镇作为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并决定再次扩大长沙高新区麓谷开发管理的范围,规划面积为100平方公里,涵盖麓谷建成区、望城坡经济开发区、东方红镇和雷锋镇,成为大河西先导区建设的核心区、起步区。(记者 黎铁桥 通讯员 吴小敬 刘勋 实习生 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