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喻向阳)湖南省物价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盐属于政府管价商品,今年我省食盐价格不会提高。
省物价局于今日下发《关于加强食盐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行为的紧急通知》,紧急部署进行食盐价格检查,一旦发现乱涨价、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及国务院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进行查处。
其中,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省物价局提示,消费者如发现超过规定价格,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物价部门将按照《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作者:喻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