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印发了《长沙市推进“两房两棚”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这份方案,长沙将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简称“两房两棚”)建设,通过四到五年行动的实施,在“两房两棚”建设任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住房保障水平标准、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四个方面,完成十大目标任务。
住房困难认定面积提高至人均15平米
2014年起,长沙住房困难认定面积从人均12平方米,提高到人均15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认定标准从1010元提高到1893元。同时,对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对象和有房屋产权登记记录的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从2015年开始,结合全市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据轮候人群数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价格等因素,建立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和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试点环卫工人住房保障,首批1500人
《方案》还提出推动特殊群体、特种行业住房解困,逐步将工作条件艰困,住房条件困难的一线园林、绿化、市政、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纳入住房保障。
从2014年起,安排资金先行试点环卫工人住房保障,通过就近提供房源、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一线环卫工人约1500人。
在形成运作模式和操作经验后,从2015年起逐步将其他特殊群体、特种行业职工纳入保障范围给予保障。
保障性住房出入口500米有公交站
《方案》提出要逐步完善小区周边道路、交通、教育、医疗、文化设施。到2017年,力争实现每个保障房小区出入口500米内有公共汽车站、公共医疗点、商业设施、文化设施,1公里内有幼儿园。
就地、就近安置一批城市棚户区居民
《方案》提出,优先改造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较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规划建设一批棚改征收安置房,就地、就近安置一批城市棚户区居民。从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从年度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