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以废机电设备、废电线电缆、废家电、报废汽车、铅酸电池、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旧金属等“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为重点,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以工程机械、数码机床、汽车零部件、办公信息设备产品再制造为重点,建立再制造专业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作用。
四、确保《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有效实施的主要措施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将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制,把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等;在完善循环经济政策方面,将在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保障循环经济产业项目用地、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在加强管理监督方面,将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循环经济管理,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技术保障方面,将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加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循环经济服务体系等。在统计考核方面,将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构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对市县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等;在宣传教育方面,将进步加大循环经济知识普及力度,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在全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学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但是措施也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我委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逐一研究制定,确保《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
五、我省近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作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主管部门,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抓好示范试点。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们将狠抓国家政策机遇,全力推进13个国家级示范和省级循环经济县(城市)、园区和企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双十双百”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创建十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培育百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力争在重大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领域实现突破和创新,以示范带动,在总结发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树立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
二是出台循环经济政策。会同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技术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措施,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工程。
三是完善循环经济法规。根据《中华人国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制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强化法律法规的约束,明确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公民相关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与义务。目前,我委已会同有关科研院所和法律专家成立了工作组,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下一步,我委将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报审,争取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