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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安仁房产网 www.anrenfc.com 更新:2009-03-21  来源: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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