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当前财税改革已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重点之一,可能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
贾康说,我国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不能按照美国那样建一平方米征一平方米,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无论多富的人,第一单位的消费住房是要受到免税待遇的,让人们相对容易接受这个新制度框架,这是立法需要考虑的要点之一。
贾康表示,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还应通盘考虑房地产相关的税费,整合土地批复、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的税和费,目前的税费体制,一方面在住房保有环节无税可征,而另一方面费偏多,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过多、过滥,这些关系有待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