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揭开房价只涨不跌的黑幕(我国房地产市场谬论批驳之八:放任炒房抬高房价)
在我国当今的房地产及经济领域,盛行着各种各样的经济谬论。这些谬论左右着当今中国的经济走向,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危害。通过剖析这些谬误,也许有利于经济正本清源,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本文作者将通过对盛行中国的十大经济(房地产)谬论的批驳,抛砖引玉,希望有良知的人们引起重视,从而促进市场经济形成。
在以上各篇里,东方导先生分析了政府垄断土地抬高商品房成本,开发商故意缩小有效供给抬高房价。在这一篇里,东方导先生将彻底分析出中国商品房暴利产生的主要原因。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商品房暴利及高房价,无法用供求关系解释,供给的商品房再多,房价也只会上涨。这种观点,似乎也符合目前的现实。但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东方导先生认为,无论什么价格,都必须符合供求关系的原理。是供给与需求决定仼何商品的价格,高房价也是一样。
在高房价的坐标上,有对应的供给,必有对应的需求,否则,高房价无法成交,暴利无法实现。开发商囤房,这是开发商在面对需求增多时的逐利表现。开发商通过对买方的摸底,发现购房的需求愈来愈多了,为了求得更大的利润,他们就通过减少供给,抬高价格。当然,开发商利用假按揭从银行骗钱的情况很特殊,但也可以用供求关系加以解释。反正,无论什么情况,高房价都是需求方购买导致的。目前直接导致需求增加的投机需求,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是利用“改名”实现投机。这是目前中国商品房市场中最普遍的投机方式。如投机者甲,在2009年春从开发商的售楼部用首付300万贷款700万买了10套房子,到今年3月,房价上涨了30%,他的房产总时价为1300万,如果他把房子全部抛售,可得净利润300万。那么,他的暴利是怎么实现的呢?他就是利用“改名”的办法实现的。在签定购房合时,他不会交物业维修基金,也不会马上办理房产证,因而不要交相关税费,因此,他投机购房的成本低很多。到今年有人愿意买了,双方通过中介,只要征得开发商和房产局的同意,交了“改名费”和相交费用,便可成交。目前,投机需求大多采用这种方式。有人说物业税可抑制投机购房,显然是对中国商品房投机形式缺乏了解。“改名”投机的存在,投机者根本不办产权证,物业税又奈何得了?因此,如物业税开征后,长期投机购房者将大量向短期投机购房集中,房价将上涨得更快、更疯狂。为什么呢?因为“改名”投机成本更低、时间更短、风险更小。这种“改名”投机的实现,自然离不开房产商和房产局的合作。因为原来是开发商和投机者甲签的合同,现在要变为开发商和购房者乙签合同,要变更合同,开发商必须合作。另,变更的购房合同,要房产局重新备案,必须要房产局认可。也只有房产局认可,二次购房者才愿付钱。
目前“改名”的方式,只要一二天就可办好。投机者最乐于用这种方式,成本低,手续快。房产局多得了“改名费”,房产局的人多得了好处费,中介得了3%的中介费。房地产商也乐于这么做,因为没有投机商,去年他的房子卖不掉。因此,很多房产局的官员,看到这种方式成本低,有利可图,就加入炒房大军,坐收渔利。因为房产局是管商品房买卖的,炒作有许多便利。其一,可从开发商处拿到更低折扣,其二,“改名”可自己操控,省去许多费用。因此,有的房产局已成为炒房局。一人炒3至10套房子很正常了。
第二种是利用“法院判决”实现投机。这种投机方式,既适用于未取得房产证的“改名”交易,也适用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法院判决”主要是为了节省税费。中介从中运作,虚构买卖双方的欠债纠纷。如虚构投机者甲,欠购房者乙200万元,200万元正好是购房款,投机者甲为了偿还购房者乙200万元,所以将该商品房抵值给购房者乙。购房者乙拿到法院判决后,可以到房产局变更登记或产权。这种方式对投机者有利,不用还营业税,节省很多开支,但二次购房者要交一笔“判决费”。这种方式在一些城市大量采用,因为法院可坐收渔利,又无风险,倒是乐意和中介合作从事此种交易。
第三种是利用“假按揭”实现投机。第一种和第二种投机方式,是有真实的投机人的投机。如果投机者不能脱手房子,那么投机者要想办法偿还每月按揭款。如果他的收入不足以支付贷款,那么他必须把房子降价处理。要使第一种第二种投机房抛向市场的方法很多。国家可以增加投机房的贷款利息。就是对那些处于备案状况的房产,超过几个月不办产权证的,加息。这样,投机者每月还款增加,必须抛售。如抛售不了,又不按时还款,银行可以收回房子拍卖。但“假按揭”投机的方式,比这两种方式还危险很多,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假按揭”是开发商和银行制造假需求,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国外商业银行,是不可想象的。
“假按揭”制造的假需求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开发商的房子由于价高或别的原因,根本卖不动,开发商急于用钱,就虚构买卖合同,从银行套用贷款。这种方式又分为二类,一类是开发商和银行官员勾结,一次性大规模的制造假合同骗贷。开发商在骗贷前,一次性提价30%以上,银行直接把所有购房款打到开发商帐上。开发商有钱了,每月也要还按揭款。等房产市场热闹了,开发商再退房,卖房,还银行的钱。像目前北京法院披露的“假按揭”情况,便属这种。这是银行官员被收卖,其实是一种洗钱的行为,一个楼盘甚至可以把一家银行搞死。如放纵此种虚构的“需求”,供给量再大,房价也只会上涨。最坏的结果是引起社会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