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是开发商虚构买卖合同,银行由于把关不严,从而导致“假按揭”发生。这是银行的按揭制度的欠缺导致的。目前的情况是,开发商的售楼部,即可代表银行向买房人办理贷款,又可代表买房人向银行借款。这在世界金融史上,都是千古奇谈。这导致开发商很快就可以高价卖出房子。比如,开发商在房子卖不动时,可以提价30%以上,再叫本公司的人每人签个合同,伪造收入证明,如果本公司人数不够,还可以伪造身份证,伪造人头,虚构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做的,就是付给银行30%的首付款,再每月还按揭款。但开发商早己提价30%以上,他可以从银行套更多的钱。如开发商转移资金,那么银行要找到真实存在的还款人都没有机会。在此情形下,银行只要仔细审查,便可发现差错。但即使银行知道内幕后,往往选择隐瞒。因为这关系到银行的声誉。银行为了挽回损失,就会建议人民银行放纵贷款,让房奴买单。本质是房奴用20年至30年的劳动,为开发商的“假按揭”接棒。
第二种“假按揭”的种类,就是房产代理商运作的假按揭。现在全国有很多专业的房地产代理公司,从开发商的售楼部接过了卖房的业务。这些专业代理公司,往往精于骗人,又精于骗贷,因此近年在中国大行其道。开发商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往往利用这些代理公司骗贷。开发商和代理公司签订合同,把房屋一次性或部分打折卖给代理商。代理商再想办法加价把房屋卖给消费者。如无人要,代理商也可利用“假按揭”从银行套用资金。这些代理商很专业,对银行的贷款流程和漏洞了如指掌,又有很高的销售“技巧”,往往能使房奴下决心入市。其实他们的所谓高超的销售技巧,都是违反《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的。如政府严格执法,可罚得他们倾家荡产。
分析以上种种投机需求与虚假需求,我们可以知道,正是供需关系的原因,才可以导致高房价。高房价要成交,必须有相应的需求。投机需求、虚假需求也是需求,因为供需是以合同为依据的。伪造合同是否遭到法律的惩处,这正是市场经济的分界线。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在违法行为可以无法无天的背景下,市场经济就会扭曲变形。东方导先生研究发现,价格只有由真实的有效供给和真实的有效需求竞争,才体现天然的公平正义。假的东西,是违反市场经济的,都应该打击,狠狠地打击。
分析投机需求和虚假需求后,还会发现,银行贷款是制造这一切的元凶之一。现在的银行资产,由于国有产权虚置,大家都想玩国家的,所以支行骗分行,分行骗总行,总行骗人民银行,人民银行骗国务院。国务院没有办法,只好叫印钞厂日夜加班,赶印钞票。但是,是否在票面上印了2009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