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建设,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建设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我市的住房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住房价格、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为目标,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天津做保障。
二、住宅建设安排
1、建设总量。根据市场需求,2009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各类住宅2000万平方米,比2008年增长11%。全年住宅累计施工面积达到3960万平方米,比2008年增长14.5%。2009年计划竣工住宅1600万平方米,比2008年增长7%。当年住宅施工量与竣工量之比为2.47:1.00。
2009年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全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即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所占比重达到总面积的70%以上。
2、开发区域布局。2009年我市的住宅建设,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安排好区域开发布局。
要优先支持滨海新区发展,满足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的需要。2009年滨海新区安排住宅施工1069万平方米,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重为27%,比2008年提高2个百分点。
加快外环线周边新型居住区建设,缓解中心城区住宅需求压力。2009年外环线周边地区安排住宅施工713万平方米,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重为18%,比2008年提高1个百分点。
鼓励小城镇开发改造,促进农村居民向小城镇集中。2009年其他区县安排住宅施工887万平方米,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重为22%,比2008年提高1个百分点。
加快中心城区项目开发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2009年中心城区安排住宅施工1291万平方米,占全市施工面积的比重为33%。
3、保障住房计划。依据《天津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9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含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705万平方米(10.98万套),比2008年增加100万平方米,占当年住宅新开工面积的比重达到35%。
(1)廉租住房。全年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5万平方米(1000套)。主要安排在中心城区。
(2)经济适用住房。全年计划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50万平方米(8.88万套),其中销售型经济适用房新开工430万平方米(6.88万套),主要安排在中心城区和外环线周边地区。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120万平方米(2万套),计划在中心城区和外环线周边地区安排建设108万平方米(1.8万套),在滨海新区建设12万平方米(2000套)。
(3)限价商品住房。全年计划新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150万平方米(2万套)。计划在中心城区和外环线周边地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135万平方米(1.8万套),在滨海新区配建15万平方米(2000套)。
保障性住房建设要继续按照国务院[2007]24号文件要求做好套型控制,要根据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各种户型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