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怎么可以委托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南县宏祥宏兴小区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小组法律顾问吴律师说,城建公司的这种挂靠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行的,是禁止行为。”
11月28日,记者在房产局4楼一间28平方米的办公室,采访了城建公司经理李友刚。
城建公司仅3名工作人员,上班地点就在这28平方米内。李友刚2009年以来担任公司经理,他坦言,从2009年以来该公司没有自己开发任何项目。城建公司的收入只有“挂靠管理费”。
李友刚解释,之所以同意挂靠,是因为一些私人老板想开发但没有资质,“他们想为县里经济发展作贡献。”据介绍,挂靠的收费标准是8元/平方米,按此计算,陈孟宏挂靠管理费共计20多万,但目前城建公司还只收了2万元。
“当时签了合同,所有法律责任由陈孟宏负责”,李友刚说,如果项目没有出事,这种挂靠就没有问题。事实上,之前也确实没有出过问题。出事后,工商部门对城建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1万元。
“如果法院判了城建公司负责,我们毫不犹豫负责。”房产局相关人士说。
吴律师认为,“最终城建公司可能要担责,因为陈孟宏是以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最终要以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了解到,虽然收了管理费,但城建公司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最开始我们过问了一下,陈孟宏有时不听话,公司不能约束他。”李友刚称。
南县房产局副局长伍松柏说:“陈孟宏的运作,开发公司没有监督也是失误。”他说,虽然城建公司是房产局的二级机构,“但城建公司在资质挂靠上面,都是自己和对方协商。”
那么,城建公司收的挂靠费又去了哪里呢?李友刚表示,城建公司只开票,钱上缴了房产局,“城建公司虽然是独立法人,但没有经济独立权。”
在陈孟宏出事后,城建公司已经不再接受挂靠业务了。现在,城建公司的开发资质快到期了,李友刚思考的是,是否还需要延期?
受害购房户评论城建公司是房产局的“皮包公司”,对此李友刚表示“不舒服”。现在,城建公司的尴尬是,它虽然有开发资质,但没有开发项目,连挂靠都不行了。这就意味着,它没有经济来源了。
“早产”的房产证
对于坊间传闻陈孟宏是因为去澳门豪赌导致资金链断裂这一说法,伍松柏证实:“2011年后,陈孟宏资金链出了问题,(因为)他在外面豪赌。”
伍松柏介绍,陈孟宏2009年开始开发项目,2011年后资金链就有些问题,2012年正式出了问题,大概2012年7月,一些购房者到政府部门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有业主反映,2011年,房产局在开发项目达不到办理房产证的条件下,为陈孟宏办理了多本房产证。而陈正是拿着这些房产证去贷款,最终越陷越深。
伍松柏对记者说,根据调查,陈孟宏开发的项目主体做完后,资金链出现了问题,“陈提出要办理一部分产权登记,向银行贷款,把房子做完,他就跟我们城建公司报告了,城建公司就向办证机关报告了。当时房产局是支持他发展的意思,帮他一下。”
据悉,在办理过程中,陈孟宏私刻了南县建设局质安监站的公章,这是因为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质安监站的验收合格证明是必需材料。“陈孟宏在房产局骗取了产权登记,大概有100多本房产证。”为此,陈孟宏涉嫌私刻国家机关印章罪。此外,陈还涉嫌银行贷款欺诈罪。
记者问,房产局对陈孟宏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是否进行了查验?伍松柏回应:“陈孟宏在我们南县信誉很好,他以个人信誉,骗了我们。”
陈孟宏案发生后,南县成立了南县宏祥宏兴小区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小组。伍松柏也是该小组成员,他介绍,陈孟宏案涉及面广、受害者多,涉及的债务就有1.4个亿,牵涉债权人一两百人。仅陈孟宏与长沙某银行的纠纷,涉及金额就上千万。另陈孟宏还涉及到高利贷纠纷。
“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涉及到陈孟宏案的民事部分,都要经过法院判决”,伍松柏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维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相关案件100多起。另外,陈孟宏刑事案件的审理也已经有了进展。据悉,绝大部分业主在起诉时,都把城建公司列为了共同被告。
据记者了解,陈的部分商品房还有一房多卖的现象。宏兴小区业主李绍文就介绍,他购买的608号房,去年下半年的一天突然发现钥匙打不开家门,打听得知,他的房屋可能被陈孟宏抵押了,锁被别人换了。
11月28日,记者离开宏兴小区时,周郡还在面对一潭死水发愁。而不远处的南洲路,早已是车水马龙。
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